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主义法规定安置教育由什么组织实施【点击查看详情】
省级。《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条:安置教育由省级组织实施。安置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对被安置教育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见,报决定安置教育的中级人民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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