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不包括【点击查看详情】
拓展资料:1.第四十二条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是哪个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在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的解释》 第员工在哪里受伤由于第三方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不接受应用程序或不认识到员工的工伤为由或他或她的近亲属提起民事诉讼第三方或获得民事赔偿,人民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损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未向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未获得民事赔偿的,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