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点击查看详情】
1、第四十四条工农损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雇用单位分为,合并或转让,则继承人单位应承担原始雇佣单位的工业伤害保险责任;如果原来的雇佣单位参加了工业伤害保险,继任单位应通过当地机构通过工业伤害保险更改登记。“。2、如果原雇主参加了与工作相关的伤害保险,则继承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处理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保险的变化登记。当雇主被分割或合并时,应当根据规定,达到原始单位雇员的工业伤害保险的达成协议,并承担或分别承担原始单位的工业伤害保险责任,而不是将工业损伤员工推向社会,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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