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结论是,《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通过划拨方式无偿获取的土地使用权被视为无形资产。对于此类土地使用权,其成本包括直接用于达到预定用途的支出,如配套费和土地储备金等。在用于建设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会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记录在财务账目中。会计处理通常涉及以下步骤。1.借方记录“无形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贷方则根据资金来源,可能是银行存款或实收资本。2.无形资产的确认需满足可辨认性标准,即能单独转让或与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交易,且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成本也需可靠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