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手工报销截止时间【点击查看详情】
参保人员上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本年度1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如果参保人员从上年度至本年度1月20日跨年连续住院,可顺延至出院结算后再申报。医保手工报销受理条件:收据原件(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急诊加盖“急诊章”);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室)急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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