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假延长的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符合规定。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上海市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生育假60天,截止2024年1月16日上海市的产假等于基础产假98天加延长60天产假等于158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0天,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