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我200块钱不还我能报警吗【点击查看详情】
欠200块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可以报警,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起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规定:“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据此,如果债权人报警,机关不予受理,并向债权人说明理由。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据此,债务人有义务、有责任偿还债权人钱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