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证件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点击查看详情】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居住证、护照、海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等证件可以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介绍如下:1、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在1984年前写作“身份证”。1984年4月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3、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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