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领身份证在规定日期当天(三个月后)必须去取吗?可延期去派出所拿吗?【点击查看详情】
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延期去拿。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只规定了周期,未规定到期必须领取。但身份证很重要,办理好后尽快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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