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的房子和男人同居三十年,分手需要给住吗【点击查看详情】
婚前个人财产所购买的房子,同居人没有参与还贷的一方没有居住权。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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