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时土地性质为“出让”和“划拨”的区别【点击查看详情】
“出让”和“划拨”的区别:土地性质的定义,取得方式不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具体如下:1、土地性质的定义。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2、取得方式不同。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县级以上依法批准。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