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期间再就业,在试用期辞职后能继续领失业金吗?【点击查看详情】
领失业金期间再就业,在试用期辞职后,由于是自己主动辞职,不能继续领失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