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主体与行律关系主体的区别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行主体是用行规范来调整的,而行律关系是行政行为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1.行主体中包括行律关系主体、监督行律关系主体,行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行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相对方外,还包括监督主体。2.监督行律关系主体,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主体,如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人民就是行主体,又如行政复议中的上级行政机关等。3.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不等于行政主体,除行政机关外,一定的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依照法定授权,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公务员并不是行政主体。4.行律关系主体,亦称行律关系当事人,指行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