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应该由的主审法官开具,还是由执行局的人开具的呢?【点击查看详情】
协助执行通知书是由执行局开具的。协助执行,是指实施执行措施的人民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一种法律制度。是我国执行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执行是由执行局负责的,所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也是由执行局开具。扩展资料。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人民对不愿意自动履行判决、裁定、调解所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其财产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劳动收入等执行措施,请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的凭证。它对故意推诿、拒绝或妨碍执行有义务协助的执行人按妨碍民事诉讼规定处理。书写中主要填清被执行人和执行项目,对被决定扣留、提取的劳动收入,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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