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方对检方提出的物证有疑义,可以提出质疑,但应当在程序规定的期限内,并需提供证据予以驳斥。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诉案件中的证据有异议的,应当在十日内向提出质证申请。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被告人提出证据予以驳斥的,应当在开庭前提交,逾期不得再以此为理由提出。
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认定犯罪事实和证据不足的意见,可以在开庭审理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