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的违建?
2024-07-18 08:54:09 责编:小OO
文档


历史遗留的违建可进行不动产登记,以保证与合法房屋在登记义务上的一致性,并促进违建在城市建设中的情况查明。登记便利了征收过程中的调查工作,同时也能确定违建行为人对建筑物的财产权利边界,增加其财产安全系数。

法律分析

历史遗留的违建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允许存量型“违法建设”进行不动产登记允许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进行不动产登记,一方面是保证其暂存期间与合法房屋在登记义务方面的一致性——只有经过登记,缴纳登记费用,才能够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另一方面,则是利于“违法建筑”在新一轮城市建设中的“情况查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那么,通过存量型“违法建设”的事前登记,无疑将对具体征收过程中的调查工作提供很大便利。另外,对于违法建设行为人来说,不动产登记则能够确定其对建筑物的财产权利边界。由于允许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暂存,在暂存期间,建设行为人的财产归属权益是被默许为合法的,故而这种权利的确认也将增加其财产安全系数。

拓展延伸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的违建:法律与城市规划的协同应对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城市面临着历史遗留问题中的违建。这些违建不仅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也给居民的生活环境带来了诸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法律与城市规划的协同应对。

首先,法律的角度来看,需要加强违建的执法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违建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者,以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明确违建的定义和处罚措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其次,城市规划的角度来看,需要制定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通过对历史遗留问题中的违建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合理的拆除与重建方案,以保证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同时,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新建项目符合规划要求,避免再次出现违建问题。

最后,法律与城市规划需要实现协同应对。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的违建的综合方案。法律的制度建设与城市规划的实施相互配合,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的违建需要法律与城市规划的协同应对。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制定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并实现法律与城市规划的协同配合,我们可以逐步解决这一问题,为城市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结语

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制定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并实现法律与城市规划的协同配合,我们可以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的违建,为城市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法律的角度来看,需要加大对违建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城市规划的角度来看,需要制定合理的拆除与重建方案,并加强监管和管理。只有法律与城市规划实现协同应对,才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