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林地、草地、滩涂地等土地征收如何进行补偿?
2024-07-18 07:00:45 责编:小OO
文档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征收林地、草地、水面、滩涂、沙化土地后,如何发放土地补偿费的规定比较概略。

但根据2007年《对国有划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复函》、2008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意见》规定在对这几种特殊地类的土地进行补偿时,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不同,补偿款的受得人和受得的份额也不同。

第一、划拨取得的。国有林场直接管理使用林地、草地、沙化土地的,根据《复函》的规定,应当参照征收农村集体农用地的补偿标准执行,土地补偿费全部归国有林场农场。

第二、转让取得的。经由协调,社会投资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林地使用权、沙化土地使用权的,社会投资者已经与转让方脱离关系,成为与国有林场农场平等的的林地使用权或者沙化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复函》,土地补偿费全部归该社会投资者,发放标准同样参照征收农村集体农用地的补偿。

第三、承包取得的。农民或者企业承包国有林地使用权的,农民承包国有草原的,以及农民或者企业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场、草场、水域、滩涂、沙化土地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应“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后,“按照征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农民集体与承包者之间“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