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了新的专用章的形状、尺寸和印刷要求。专用章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形状为椭圆形,印色为红色。
法律分析
1、专用章新规定是《关于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新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专用章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形状为椭圆形,印色为红色。
2、法律依据;《关于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第一条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专用章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拓展延伸
专用章使用注意事项和合规要求
专用章的使用注意事项和合规要求是企业在开具时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首先,专用章必须由税务机关核发,并按规定刻制。其次,使用专用章时,应注意保管好章面,防止损毁或丢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专用章的印章清晰、完整,且印章图案与税务机关核发的一致。同时,使用专用章时,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盖章,并及时记录使用情况。违反专用章的使用规定可能会导致无效,甚至面临罚款或法律责任。因此,企业应严格遵守专用章的使用注意事项和合规要求,确保的合法有效性。
结语
专用章是企业在开具时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根据《关于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专用章形状为椭圆形,印色为红色,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使用时应注意保管好章面,确保印章清晰完整,并按规定进行盖章和记录使用情况。严格遵守专用章的使用规定,确保的合法有效性,是企业应当重视的合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八十六条违反税收法律、行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二节帐簿、凭证管理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
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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