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课税对象与税源往往不一致的是
2024-07-18 11:42:37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课税对象也称课税客体,是指课税的目的物。课税对象解决了对什么东西课税的问题。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具体的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在法律上的确定,是各个不同税种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决定了不同课税对象之间在质上的差别。 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税收通常被分为三大类,即对流转额的课税,对所得额的课税和对财产额的课税。 (一)对流转额课税 对流转额课税,也称流转税,是指对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如营业额、交易收入额、劳务收入额等的课税。流转税的基本特点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作为课税依据,在生产、经营和服务收入环节征收,因而不受生产、经营和劳务服务成本的影响。我国的流转税种主要有: 、营业税、 消费税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关税 、 印花税 等。 (二)对所得额课税 对所得额的课税,也称所得税,是指以各种纯收益或总收益额包括投资收益、工薪所得、交易所得、劳务费收入以及其他收益或所得,所课征的税收。对 纳税 人应税所得的课税,有利于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所得税的基本特点是以纳税人的纯收入或净收入为课税对象,因而有利于兼顾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贯彻"量力负担"的原则。例如,我国现行的 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和农业税,以及历史上曾经开设过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奖金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等。 (三)对财产额课税 对财产额的课税,也称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具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额为课征对象的一些税种。财产税的基本特点是课税直接与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和财产价值相关联,便于公平分配、缓解收入悬殊的状况。比如我国的城市 房地产税 、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将要开征的 遗产税 和赠与税等。 我国对税收的分类,除上述三大类外,还有对资源课税(称资源税)和对特定行为课税(称行为税)的其他分类方法。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