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漏税行为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区别
2024-07-18 06:06:46 责编:小OO
文档


漏税是指由于纳税人误会或者工作粗心大意的情况下,无意识地漏缴或者少缴纳税款的行为。漏税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与逃避追缴欠税罪有以下区别:

(1)在行为方式上,漏税行为表现为由于过失漏报、少报税款的行为,逃避追缴欠税罪则表现为转移或者隐匿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所欠税款,税额较大的行为;

(2)在行为结果上,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的滞纳金。而逃税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额,就可能构成逃税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行为人转移或隐匿财产后,其再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缴纳所欠的税款。如果行为人还有其他财产可供缴税,只是税务机关追缴的难度增加的,不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税务机关必须在穷尽行政执法措施之后还不能追缴欠税,才能认定为属于无法追缴。

一、本罪的认定条件

1、必须有欠税的事实。欠税事实是该罪赖以成立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不欠税,就谈不上追缴,无追缴也就谈不上逃避追缴。欠税是指纳税单位或个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缴纳、拖欠税款的行为。在认定行为是否“欠税”时,必须查明其欠税行为是否已过法定期限,只有超过了法定的纳税期限,其欠税行为才是逃避追缴欠税罪所要求的“欠税”事实。至于具体的法定期限,各个税种规定不尽一致,应依据具体的税收法规来确定。在考虑欠税事实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欠税的原因,是行为人财力不支、资金短缺、还是拥有纳税能力而故意拖欠。如系前者,《税收征管法》第20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近期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说明因合法理由欠税是允许的。所以,逃避追缴欠税显然是指第二种情况,即故意拖欠。

2、行为人必须有实际的逃避行为。这是该罪能否成立的关键所在,根据法律规定、逃避行为是专指转移财产和隐匿财产,如转移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如果不是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而是欠税人本人逃匿起来、则不构成本罪。此处必须明确,行为人实施的“逃避”行为要与“欠税”行为存在着必然因果联系。即“逃避”就是为了“欠税”。至于孰先孰后,并不十分重要。实践中有的行为人实施的“逃避”行为在法定的纳税期限届满以后,也就是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欠税”条件以后;有的行为是先转移资产,而后欠税,这两种情况都不影响本罪成立。如在纳税期内就能及时确认行为人转移、隐匿财产,企图逃避欠税,如何处理呢?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部门可令行为人提供纳税担保;如其拒绝,可对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3、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这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也是本罪所要求的客观结果。税收实践中的欠税是时常发生的,对于拥有纳税能力而故意欠税者、依据《税收征管法》第27条,税务机关可采取强制措施,如通过银行从其帐户上扣缴税款,或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抵缴税款。所以,只要欠税人拥有相当数量的资金和财产,所欠税款是可以追缴的;但如行为人将资金和财产转移、隐匿,所欠税款就难以追缴,给国家造成损失。所以逃避追缴欠税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欠税无法追缴”的事实,才能成立该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尽管采取了逃避的行为,但其转移或隐镀的财产最终还是被税务机关追回,弥补了税款,则构成本罪未遂形态。

4、无法追缴的人税数额需达法定的量刑标准,即1万元以上。该罪是结果犯,如果不足一万元,即便具备前述要素,也不构成犯罪,这里的数额指税务机关无法追回的欠税数额,亦即国家税款的损失数额,而非行为人转移或隐匿的财产数额,也不是行为人的实际欠税数额。这三个数额有时是同一的,有时是不同一的,必须准确把握。无法追缴的欠税达不到法定数额的,由税务部门依法作行政处罚。

二、企业逃税的处罚法人吗

一般会。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会受到处罚,如果是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