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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结婚用的礼品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
2024-07-18 05:03:21 责编:小OO
文档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登记之后的亲友所赠送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亲友等赠与人在赠与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财产,应当按照其个人财产处理。

一、结婚后买房是属于婚后财产吗

结婚后买房属于婚后财产。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情形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并且明确约定是只赠与出资方子女的,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利,应当共同处理。

二、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请求返还彩礼应支持的情况如下: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三、婚前赠予的物品可以要回么

一、婚前赠与的财产,如果一方将其名下的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所有,动产已经交付,而不动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赠与完成,赠与方一般无法撤销赠与。而如果一方将其名下的婚前房产,通过夫妻协议约定归另一方所有,或者直接赠与另一方,而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赠与一方可以撤销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一方将其婚前房屋赠与另一方的,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赠与方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就无法要回,除非在婚前赠与财产时附有相应的条件或者期限,如约定要办理结婚登记等这种情况下只要是条件没有成就就可以要回赠与的房屋。二、其他婚前赠与的情形,1、婚前赠送的价值一般礼物、衣物、用餐花费,离婚时是否能索回。因赠与财物的目的为联络感情、互相关心,一方是在明知自己没有赠与义务的情况下主动支付的,不附加任何条件,因而是无偿的赠与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旦赠与物交付,赠与人在非法定情况下,不得要求返还。2、婚前赠送的价值贵重的首饰、房产、汽车等,在离婚时能否索回。赠与此类财物的行为性质认定应当根据赠与当时双方的交往状态及双方的主观认识来认定,如果处在交往已到谈婚论嫁的阶 段,赠与财物是为了促成婚姻的成立,且双方对此有所认识,那此类财物的性质与彩礼的性质类似;如果是为了增进感情而赠送的,则不得要求返还。3、明确为结婚赠与的彩礼、礼金及相关花费,在离婚时能否索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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