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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人才引进规定
2024-07-18 05:28:04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1、武汉高技能人才引进分为刚性引进高技能人才和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

2、刚性引进高技能人才指的是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属于武汉 市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人员或者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特殊津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包括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

(2)国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人;

(3)省级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4)大型企业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3、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指每年在武汉工作累计半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引进协议的符合刚性引进人才条件3中的国内技能人才或者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高级工及以上等级的境外相关证书,或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及优胜奖的急需紧缺国(境)外技能人才。

法律依据:

《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刚性引进高技能人才指:

1.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属于本省市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人员;

2.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3.具备以上两条规定条件的,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特殊津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包括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

(2)国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人;

(3)省级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4)大型企业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二)本办法所称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指每年在汉工作累计半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引进协议的下列人才:

1.符合本办法刚性引进人才条件3中的国内技能人才;

2.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高级工及以上等级的境外相关证书,或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及优胜奖的急需紧缺国(境)外技能人才。

鼓励“武汉制造2025”的支柱产业和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高技能人才,用人单位为市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重点技工院校的予以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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