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的,居住证制度将改变暂住证制度的某种程度上的歧视感,更强调服务功能,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同等市民待遇。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