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2017年中国14.4万亿税收中,39%来自。它对产品生产、服务、销售等过程中价值增加部分征税。比如超市买卖一包烟,进货价10元,销售价20元、率17%:超市买香烟时收到一张进项,票面上标注单价10元、为1.7元(税率17%)、总价11.7元。超市卖香烟时开具一张销项,票面上标注单价20元、为3.4元(税率17%)、总价23.4元。最终超市需要缴纳3.4-1.7=1.7元,即香烟10元增值部分产生的17%。如果减税1%,那就是缴1.6元。
这同时也说明是一种价外税,即3.4元并不包含在20元的香烟销售价中,而是向下一环节的购买方,也就是消费者收取,进行的税种核算。当核算企业利润、计算所得税时,是以不含税的销售价和进货价为计算基础,然后乘以所得税税率。
原金额是包含的,所以计算时,应该换算为不含税金额。换算方法就是:不含税金额=原金额÷(1+17%)。现在税率由17%变成了16%,所以要换算为含税金额,就是: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16%)。
属于新的含税的结算金额=原金额÷(1+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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