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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的资料需要哪些?
2024-07-18 05:43:01 责编:小OO
文档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

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

一、台州公积金贷款要满足哪些条件

连续足额6个月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一年内,提取本人及房屋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台州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有贷款委托人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七)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相关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提取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基本要求具体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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