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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2024-07-18 05:43:01 责编:小OO
文档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主要面向“认贷不认房”的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满足多个条件,包括公积金缴满6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等。根据购房情况,申请人可以选择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二手房,不同情况下的贷款申请时间和条件也有所不同。申请人需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法律分析

南京市当前实行的公积金贷款是“认贷不认房”,这意味着只要申请人没有贷款记录,无论购买的是几套房子,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那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呢?最重要的条件是个人公积金账户要缴满6个月。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满足了上述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后,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般只有一人缴纳公积金的,只能贷到30万元,若是夫妻二人都缴纳,则可以拿到60万贷款。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公积金贷款对象:必须是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公积金贷款用途: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新、维修自住住房。

3. 公积金贷款金额:根据房屋价格、评估价格和贷款成数来确定,一般最高可贷款额度为房屋价格的30%。

4.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可达到30年。

5. 利率:目前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6. 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以及组合还款方式。

7. 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最高可达到40%。

8. 公积金贷款流程:

a. 准备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购房、契证等;

b. 网上预约:在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预约;

c. 现场办理: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d. 提交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审核;

e. 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办理贷款手续;

f. 放款:审核通过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贷款。

综上所述,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较为严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功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有需求的自然人,可以通过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预约、现场办理,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审核,最终获得公积金贷款。

结语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是“认贷不认房”,申请人需满足个人公积金账户缴满6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等条件。办理购房贷款需要满足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大修住房的还需要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满足条件后,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只有一人缴纳公积金的为30万元,夫妻二人都缴纳的为6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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