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完全可以。政协、妇联、工商联,包括各种基金协会很多都是由事业单位人员构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准许,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公司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