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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农村有什么规划和法规
2024-07-18 08:26:49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第一章 拆迁 管理 第一条在本市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拆迁 集体土地 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对 房屋所有权 人(以下统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在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内涉及房屋拆迁,取消 宅基地 安置,由用地单位(以下统称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定销公寓房安置。有条件的镇(区)可建造小高层或高层公寓房安置。 第三条城镇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外农村居民房屋拆迁可选择自建房安置,但应在规划确定的新农村集中居住点建房,鼓励放弃宅基地选择定销公寓房安置。对整村整组征地拆迁的以及无地组拆迁的,一律实行定销公寓房安置。 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 安置按照本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第五条房屋拆迁涉及的评估、测绘、动迁、房屋拆除的具体工作,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并经市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单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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