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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地纠纷调解过程
2024-07-18 23:24:48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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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土地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一、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判吗

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发生纠纷的,向人民起诉,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应先经过行政裁决、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制度设计就是这样的,由处理;协商不成的。单位之间的争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

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直接判,需要履行其他条件后才可以。

二、宅基地有纠纷怎么处理

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可以与他人协商解决。也可以找当地领导和乡土地管理部门帮助处理。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但个人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所以,公民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可以请求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请求司法解决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宅基地确权”纠分,即公民之间就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归属发生的纠纷,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宅基地权限不清,边界不明,要求确定宅基地的权属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必须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确权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否则,人民不予受理。另一种是“宅基地侵权”纠纷,即当事人一方提出对方侵犯了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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