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被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厂家有可能被食药监行政处罚,严重的有可能涉嫌犯罪移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