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判断。二审案件,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如果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如果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一般情况下,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改判几率是不大的。但是,如果出现足以推翻原判的新事实、新证据的,改判的几率还是很大的。相关法律规定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审改判的情形:1、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3、原告诉讼请求无事实或法律依据,原审判决却支持其诉讼请求。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人民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第二审人民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裁定。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