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承包30亩地国家有补贴 法律问题
2024-07-18 20:51:40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对种植早、晚稻超50亩的,每亩分别补贴520元和420元;旱粮超20亩的,每亩补贴220元;油菜、绿肥作物超5亩的,每亩分别补贴200元、30元;在果、桑园和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不含大小麦)超50亩且占50%的,每亩补贴12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