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构成假冒专利罪如何量刑?
2024-07-18 20:44:58 责编:小OO
文档


假冒专利罪的量刑标准及构成要素。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要求故意,客观方面要违反专利法规,在有效期内假冒他人专利,侵害国家专利管理部门和个人单位的权益。掌握该罪需要了解主体、主观、客观等要素。

法律分析

一、构成假冒专利罪如何量刑?

构成假冒专利罪会这样量刑:对于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假冒专利罪是如何规定的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也侵害了单位或者个人的专利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或单位已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获得批准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假冒他人专利侵犯他人专利权而仍故意实施该行为。对于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如何掌握假冒他人专利罪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要从以下方面来掌握假冒他人专利罪: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4.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也侵害了单位或者个人的专利权利。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结语

假冒专利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对于严重情节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的,可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严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该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企业或事业单位,主观方面需具备故意,即明知自己在侵犯他人专利权而故意实施该行为。假冒专利罪的客体是复杂的,既侵害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也侵害了单位或个人的专利权利。要掌握假冒专利罪,需了解其主体、主观和客观方面的要素。根据刑法第216条规定,对于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十条 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九条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

(二)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三)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

(五)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可以采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措施。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两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