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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受到劳动局的监管?
2024-07-18 21:00:35 责编:小OO
文档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提起劳动仲裁应在一年内提交书面申请。年终奖发放是否适于劳动仲裁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年终奖,则无法申请劳动仲裁。但如果公司设立了年终奖制度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金项,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需要一起提交,证据在仲裁庭开庭时起关键作用。超过规定时效的申请仲裁将不被受理。

法律分析

一、年终奖不发劳动局管吗

公司不发年综奖,劳动局管不管,是否适于劳动仲裁问题,须看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是如果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约定年终奖,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运营制度中没有关于年终奖金的规范,是不适申请劳动仲裁的;

二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运营制度中设立了年终奖制度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予以年终奖金项,则视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或劳动合同的约定项,具备了发放年终奖的条件而不发时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一起交吗

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一起交。

劳动仲裁开庭,证据资料是要全部交上去的。

1、一般在仲裁庭开庭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的。

2、在开庭阶段,证据是很关键的,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申请应在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内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应一并提交。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很重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但必须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申请。如有需要,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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