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意外身故证明怎么开
2024-07-20 04:42:09 责编:小OO
文档


1.根据不同情况,意外身故证明可以由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

2.补办死亡证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医务处查询病案资料,并到派出所或户籍档案管理中心补办。

3.伪造死亡证明的制售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追究。

意外身故证明的开具、补办和伪造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意外身故证明的开具和补办程序,以及对伪造死亡证明者的处罚规定。

法律分析

一、意外身故证明怎么开

(一)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因疾病死亡(包括到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新生儿死亡)人员,由该医疗机构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在家中因疾病死亡人员,由死亡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材料进行调查,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三)凡医疗机构经治或接诊医生不能确定为因疾病死亡的人员,应立即通知死亡地机关,由死亡地机关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二、怎么补办死亡证明

亲属需要携带患者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故通知单复印件或患者直系亲属书写的补办申请、补办人身份证原件、补办人与患者属直系亲属的证明资料,到医务处查询病案资料。医务处开具证明后,可到本地的派出所或者区分局的户籍档案管理中心补开死亡证明到相关科室补办死亡证明。

三、伪造死亡证明怎么处罚

据门介绍,对制售者的处罚力度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而有分轻重。制售情节较轻者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罚款或拘留。而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意外身故证明可由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若需补办死亡证明,亲属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医务处查询病案资料,并到派出所或户籍档案管理中心补办。伪造死亡证明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罚款、拘留或刑事处罚。请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