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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复议期限?
2024-07-20 05:22:21 责编:小OO
文档

律师解析:

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对保存措施不服,有权提出复议,人民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七十六条 人民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行政行为或者人民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上述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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