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打死不拴绳的狗犯法吗?
2024-07-20 01:14:04 责编:小OO
文档


打死没栓绳的狗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不犯法。根据刑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正当防卫是为保护个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权利而采取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然而,遛狗不栓绳的现象已被动物防疫法和地方条例规定,要求携带犬只时必须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以防止伤人和疫病传播。多地已出台相关法规,要求养犬人必须使用犬绳或牵引带,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法律分析

一、打死没栓绳的狗犯法吗

1、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打死没栓绳的狗是不犯法的。为什么要说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呢?那是因为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人带狗上马路必须拴绳,但当地可能有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规定。也就是说在我们自身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我们是不能打死没有栓绳的狗的。这样就不叫正当防卫了,而成了蓄意伤害;我们也从潜在的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2、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关于“遛狗不栓绳”的现象的法律规定

2021.5.1施行的《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事处、乡级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和乡级、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全国多地已经有法规出台,譬如,成都市就颁布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的第33条明确规定了: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就规定,携犬出户的,应该为犬只束牵引带,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也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就规定,携犬出户的,应该为犬只束牵引带,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也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打死没有栓绳的狗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是不犯法的。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然而,各地对于遛狗不栓绳的现象也有相关规定,要求携带犬只出户时必须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以防止犬只伤人和疫病传播。因此,作为养犬人,我们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护他人的安全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生态的,饲养人、管理人等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2022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证件、专用标识、有关批准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六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省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适用本法有关放生野生动物管理的规定。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