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民事案,对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有以下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的上一级申请再审。
2、向申请抗诉。“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据此,可以向同级人民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不受理的话,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提出申诉。
3、向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而对于刑事案件,只能申诉,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或二审的及上一级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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