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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未系狗绳是否违法?
2024-07-20 01:09:49 责编:小OO
文档


打死没栓绳的狗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不犯法,但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遛狗不栓绳的现象受到法律规定,各地已出台相关法规,要求携犬出户必须佩戴犬牌、系犬绳等措施,防止伤人和疫病传播。养犬人需遵守规定,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使用犬绳牵领,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法律分析

一、打死没栓绳的狗犯法吗

1、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打死没栓绳的狗是不犯法的。为什么要说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呢?那是因为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人带狗上马路必须拴绳,但当地可能有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规定。也就是说在我们自身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我们是不能打死没有栓绳的狗的。这样就不叫正当防卫了,而成了蓄意伤害;我们也从潜在的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2、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关于“遛狗不栓绳”的现象的法律规定

2021.5.1施行的《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事处、乡级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和乡级、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全国多地已经有法规出台,譬如,成都市就颁布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的第33条明确规定了: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就规定,携犬出户的,应该为犬只束牵引带,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也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就规定,携犬出户的,应该为犬只束牵引带,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也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打死没有栓绳的狗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是不犯法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然而,如果我们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我们就不能打死没有栓绳的狗,否则将被视为蓄意伤害,我们也将成为加害者而非潜在受害者。因此,在遛狗过程中,栓绳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以防止犬只伤人和疫病传播。各地也已经出台了相关法规,要求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使用犬绳牵领犬只,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生态的,饲养人、管理人等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2022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2022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证件、专用标识、有关批准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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