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次数是几次?
2024-07-20 00:15:44 责编:小OO
文档


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发回发回审,只能发回重审一次。如果重复发回重审实际上是违反最高院的解释的。因一审已经为双方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能举证,将承担举证不能之责任,如果重复发回重审相当于给当事人无限期的举证权利,然而这是与法律规定意思相违背的。

一、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2002年4月15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22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人民将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1、第一条第二审人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第一审人民重审后,第二审人民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2、第二条各级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同一案件进行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上级人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只能指令再审一次。上级人民认为下级人民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需要再次进行再审的,上级人民应当依法提审。上级人民因下级人民违反法定程序而指令再审的,不受前款规定的。

3、第三条同一人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的规定,对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前款所称“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不包括人民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审查后用通知书驳回的情形。

如果在原先的审理过程中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或者是在原先审理的过程中有遗漏的证据和当事人的情况下,是可以将案件退回重审的,这一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真实性,同时司法机关也是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避免了不断上诉的情况发生。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