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上诉的民事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符合诉讼请求的,不予受理。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向人民申请由其审批。延长六个月后,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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