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抗诉。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人民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地方各级人民认为同级人民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的抗诉。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提交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的人民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上一级人民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撤回下一级人民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
一、再审抗诉和二审抗诉的区别有什么?
1、对象不同
上诉审程序的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权限不同
除最高人民外,任何一级人民都有权对同级人民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审程序的抗诉。而除最高人民有权对同级的最高人民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外,其他各级人民(基层无权提起再审抗诉,因为已经没有下级)只能就其下级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提出再审抗诉。
3、机关不同
接受上诉审程序的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的同级人民。
4、期限不同
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而法律对再审抗诉的提出没有规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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