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