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可以异地补办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补办身份证可以异地补办。异地能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户口薄;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公民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在户籍地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当地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
应区分如下情况:
1,如果当事人是首次办理身份证的,是不可以异地办理的;
2,如果当事人是补办身份证件的,只要目前的居住地是属于开通了异地补办身份证业务的十大省、市之一的,就可以补办;
至少现在山东,江苏,贵州户口已经可以在省内地级市异地办理身份证。
3,当事人可以在补办前,具体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并按对方的要求办理;
4,当事人补办身份证的,应提交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进行补办。
1.公民可以申请异地办理挂失和补办身份证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当事人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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