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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被征收后能否以规定过低要求补地
2024-07-20 04:19:21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一征收集体土地是国家行为,对集体土地和被征地农户的补偿标准由法律统一规定。国家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二已按照当时的法律获得补偿的农户,国家提高标准后,不应重复补偿,农户也不能以当时补偿过低为由,向集体经济组织索取土地作为补偿。如果农户承包地被征后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通过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国家征收集体土地,给予的补偿标准也是统一规定的。农户不能够以当时补偿过低为由,索取土地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承包方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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