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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3万元退赃款、投案自首能判多少年,退脏款、投案自首能判几年
2024-07-20 04:02:59 责编:小OO
文档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诈骗金额为3万元的案件,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退赃和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

法律分析

诈骗金额3万元,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退脏款、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拓展延伸

诈骗案件中的退赃款与投案自首:如何影响判决结果?

在诈骗案件中,退赃款和投案自首是两个重要的因素,它们对判决结果有着明显的影响。首先,退赃款表明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过态度,体现了其有意愿弥补受害人的损失。通常会将退赃款作为从轻处理的依据,有可能减轻刑罚的程度。其次,投案自首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展现了一种积极的悔罪态度。通常会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给予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可能会减轻刑罚或者从轻处罚。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手段、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此,在诈骗案件中,退赃款和投案自首虽然对判决结果有影响,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结语

在处理诈骗案件时,退赃款和投案自首是影响判决结果的重要因素。退赃款表明犯罪嫌疑人的悔过态度,投案自首展现了积极的悔罪态度。通常会根据这两个因素从轻处罚,减轻刑罚的程度。然而,判决结果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手段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此,在诈骗案件中,退赃款和投案自首虽然重要,但并非唯一决定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十二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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