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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盗窃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4-07-20 04:23:29 责编:小OO
文档

律师解答:

(一)盗窃罪量刑认定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二)盗窃数额是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定罪量刑的惟一标准。除根据盗窃财物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1、扒窃作案的;

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3、入户盗窃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5、、人员在、期间盗窃的;

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7、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8、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9、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10、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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