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便处于保修期内,不同的部分质保时间不同,但最少是两年,出现问题要尽早发出保修通知,对于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