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管辖。继承人需要继承债务,但仅限于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超过部分可自愿偿还或放弃继承。
法律分析
一、房屋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房屋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二、遗产继承纠纷由哪个管辖
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继承纠纷案件首先要向人民递交起诉状;然后向人民提交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按期参加庭审。
三、法定继承人需要继承债务吗
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继承债务。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结语
房屋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继承纠纷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管辖。继承人需要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继承人只需清偿遗产实际价值内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部分可自愿偿还或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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