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2024-07-22 13:21:17 责编:小OO
文档

《合同法》第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双方都本着好聚好散的想法,因此选择在民政局双方协议离婚。离婚过程中双方会约定将双方共同所有但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赠与给另一方,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但在离婚后,受赠与的一方可能会基于各种原因没有将房产及时办理过户,这时赠与的一方可能会反悔,因此要求重新分割共同房产。

那么这种情况下,赠与一方是否有权要回自己赠与对方的房产呢?答案是否定的。

律师提醒:房屋虽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看似可以行使其任意撤销权,但是解除婚姻关系中的赠与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行为,有其特殊性。因为是以解除婚姻关系为目的的、明显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行为。一旦双方登记离婚后,目的即已达成,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赠与人是不能通过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撤销该财产赠与合同的,只有当赠与人有足够证据证明符合法定撤销的事由时才能得到的支持。那么哪些属于法定撤销事由呢?主要就是指双方签订协议时是否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没有的话是不会支持撤销赠与的请求的。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